1.承租人须年满20岁到60岁之间的健康成年人,男女不限.
2.承租人为泉州市常住居民,办理租车时需要携带户口本、居民身份证、驾驶证(须一年以上驾驶经验).
3.单位(公司)办理租车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、法人代码证、法人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(本市户口)及驾驶证等有效证件。
4.本市外的客户申请租车时需有本市居民作担保人,并与担保人持上述证件办理。
5.汽车租赁价格已包括车辆保险费、养路费。租赁期间本公司不承担燃料费、路桥费、高速过路费、停车费及违章罚款等费用。
6.自驾收费标准:白天4小时算半天,夜间用车从晚上6:30到隔天早上8:30算半天;日租按24小时计算,白天8个小时算一天。超时、超公里按规定计费。
7.配备司机收费标准:半天(白天4小时).50元;全天80元(白天8小时);包月工资1500(每天不超过8小时).具体配备时间可另行商议(车租另算).
8.还车时日起被交警部门发出的在租赁期间内的违章处理传票时,汽车租赁公司有权向承租人追讨租赁期间内的违章罚款金。
9.本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增加新车车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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